在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,是否仍需偿还共同

安吉律师 2025-01-12
一方所欠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,但经过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,或者一方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,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的,则属于个人债务,由个人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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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协议或者起诉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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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欠款性质,如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内的债务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如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债务,需对方举证,否则一般认定为一方债务,不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,由欠款方一方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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